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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公益行业奖项、慈善评比活动审批,禁止乱评比、收费评奖,净化行业表彰环境
废止 2016 年老标准,分公募 / 非公募基金会、民非设置公益支出、管理费上限;募捐成本≤前 3 年捐赠收入 3%强制单独记账披露
仅民政部指定平台可开展公募;募捐页面禁止商业广告、平台不得截留善款,明确平台核验、风控、舆情处置主体责任
规范慈善信托设立、存续、清算全周期信息披露,委托人、受益人、信托财产收支定期公示要求
统一民政执法处罚尺度,将违规募捐、信息未公开、资金挪用等违法行为划分为轻微 / 一般 / 严重三档,明确处罚边界
硬性规定年报、财务报告次年 5 月 31 日前必须公开;募捐结束 3 个月公示合作方情况,重大资产、对外投资 30 日内临时公示
配套 2026 年新版民非会计制度落地,规范旧账结转、限定性捐赠核算、项目成本归集账务处理规则
厘清个人大病筹款与慈善公开募捐法律边界,要求筹款平台核验求助信息、全流程资金公示,约束流量营销式筹款乱象